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蕭雄淋說法@YLib Blog

美國作家海倫凱勒(Helen Adams Keller)說:「有人說,知識即力量,對我而言,知識即幸福。」知識既可以為人類帶來力量,也可以為人類帶來幸福。人類的文明因知識的累積而進展。 早期人類想要獲得知識,是依賴獸骨、龜甲、竹簡等媒介傳遞。在紙張和印刷術發明以後,人類獲取知識,最主要是依賴書籍。其後由於各種傳播媒體的發展,唱片、收音機、電影、電視、第四台、衛星等傳播科技的興起,不斷改變知識傳播的型態。直到近二、三十年,電腦科技和網路的興起,知識的傳播已經邁向數位化時代。

從我國著作權法發展的歷程來看,每一種傳播工具新興,就帶來傳統產業的衝擊和改變。新興產業雖然不至於完全淘汰舊產業,但是新興產業卻足以使舊產業蕭條。在新舊產業衝擊的過程中,往往都有一段法律的空窗期,然而當新產業整合完成而合法化後,舊產業如果不轉型適應新潮流,就逐漸沒落。電視影響傳統廣播業;MTV影響電影業;第四台影響MTV業;MP3和P2P技術影響唱片業,都是這三十年來歷歷在目的事實。

此外,目前台灣電子書的載體形式,並不統一,為了避免載體重複投資浪費,台灣數位出版業,也應定期討論,整合出一套對權利人有保障,也對消費者最合適的方法,使任何數位內容,都可以在同一規格的載體閱讀。再者,台灣目前每年實體書的出書種類,是中國大陸的六分之一,如果數位出版可以整合,也比較可以與中國大陸談判數位出版的合作與交換問題。

在傳統出版行銷數量日趨減少,數位出版數量日漸增加的時代趨勢下,傳統出版者,應及早思索部分轉型問題,而轉型後也將遇到數位平台的整合問題。而由傳統出版到數位出版,原出版者面對作者,應重新思考角色的轉換問題。傳統的出版者,除了應同時參與數位出版外,也應同時成為作者的著作權經紀者,這其中需要許多談判,也需要了解許多新的法律遊戲規則。觀念創新與角色調整,可能是傳統出版者決定未來是否生存與發展的最重要因素...mor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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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iriti200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